贵州省推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

24.09.2017  08:13

  9月21日,省委组织部、省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在安顺市召开全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得起、稳得住、干得好、管得活”现场推进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的指导意见(试行)》。

  《指导意见》要求,对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限,做到“应建必建”,对没有党员或未建立党组织的,要全部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开展党的工作,推动党的工作全覆盖。同时,要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选拔一批业主高管书记,鼓励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配备专职副书记。

  为引导党组织“干得好”,《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指导基层党组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方式,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作用。推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探索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管理层会议制度,推动党组织在决策和监督中发挥作用。继续深化拓展“双万双助”“千企帮千村”“百个社会组织帮百村”等平台载体,鼓励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优势,在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中积极发挥作用。(记者 李薛霏 胡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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