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督查组向贵州省反馈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意见

06.09.2017  13:25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月2日上午,开展为期3天的实地督查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十一督查组在贵阳向贵州省政府反馈了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意见,肯定了贵州省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做出的努力及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要求。
      督查组组长、国务院食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佩智介绍了督查工作情况,一是听取贵州省食品安全工作和贵阳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整体了解贵州省食品安全工作现状、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二是对贵州省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检查了2016年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三是赴贵阳市、清镇市、仁怀市开展现场督查,实地调研贵州省“食品安全云”建设情况,抽查了1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3家食品生产企业,并对1所学校食堂进行了实地检查。
      督查组通报,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在省食安委统筹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贵州省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一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贵阳、六盘水等5个市(州)也审议通过了具体实施意见;省政府出台《贵州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与市(州)政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充分发挥食安委、食安办作用。定期召开食安委全体会议、全省食品安全形势分析会、食安委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由省直目标办对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开展考核,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三是积极整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贵州省2016年度考核存在“肉菜追溯体系建设铜仁试点项目”滞后问题,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四是积极创新监管手段。推动大数据助力食品安全监管,加速推进“食品安全云”建设,为促进智慧监管发挥积极作用。
      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食品安全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食安委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专业化、技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推动全省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问题,贵州省副省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何力表示,督查意见和整改要求实事求是,精准深刻,完全符合贵州实际。贵州将努力克服食品安全工作中贫困制约、基础薄弱、体制机制等方面客观因素,解决少数政府部门重视不够、投入不足、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督导常态长效机制,结合下半年工作安排,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方法路径、投入保障、督查督办等方面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抓紧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确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何力表示,贵州各级各部门将紧紧抓住国务院食安委督查的契机,更加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政治问题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切实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心、放心,以扎扎实实的工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