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拨付4189万元国家助学金资助3万余名家庭困难高中学生

06.11.2014  17:53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日前,黔东南州财政局及时拨付2014年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4189万元,共有30366名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资助,占全州普通高中学生的34%。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所需资金按中央80%、地方20%的比例承担。助学金还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除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国家助学金外,黔东南州各高中学校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经费,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一系列资助体系,从制度上解决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确保家庭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