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主任吴军到黔东南州调研特色小城镇和民族村寨建设工作

06.06.2016  06:51

  6月1日-2日,省民宗委主任吴军到黔东南州黎平县、三穗县、台江县、剑河县调研特色小城镇和民族村寨建设工作。黔东南州副州长肖明龙、黔东南州民宗委以及相关县市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走访等方式,先后到黎平县、三穗县、台江县、剑河县的肇兴、颇洞、交汪、反排、屯州等村和在建的三穗县邛水民族文化特色小镇,就特色小城镇和民族村寨建设工作进行调研。2014年,黔东南州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民族特色村镇普查工作,对全州726个民族村镇所属民族、基本信息、历史渊源、主要文化特征、保护的价值和状况、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等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和分类,形成了300多万字5800多张图片资料的整理,并组织各县市完成了列入全省5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规划的65个村寨的资料、图片搜集整理工作。

  吴军指出,当前,特色小城镇和民族村寨建设工作是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探索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可行性路径,加强对特色小城镇和民族村寨建设工作的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成效。一是抓定位。要结合少数民族村寨实际,立足长远,对其进行准确定位、科学论证,把特色小城镇和民族村寨建设工作与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当地传统优势农业发展融为一体,并加强与周边村寨之间的联系,根据每个村的特点,走民族村寨差异化道路,打造特色品牌,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抓规划。要围绕定位,根据自身特色,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与实际对特色小城镇和民族村寨进行分类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保护与开发;三是抓特色。要进一步研究发掘、收集整理黔东南州苗、侗民族文化艺术图标和民族特色建筑符号,进一步融入黔东南州苗、侗族特色民族文化元素,营造浓郁的苗侗风情特色氛围,在民族工艺品、民族文化进校园和少数民族群众表演中彰显黔东南州少数民族文化特色,切实提高特色小城镇和民族村寨建设的品味;四是抓示范。要把特色小城镇和民族村寨建设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的主要内容,既要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保护和发展结合,又要规划引领、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突出重点,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五是抓动员。建设特色小城镇和民族村寨目的是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生产生活水平,进而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六是抓整合。特色小城镇和民族村寨建设工作需要整合资源,形成帮扶合力。通过整合相关部门专项资金,力争把特色小城镇和民族村寨建设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与民族地区旅游经济开发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积极推进特色小城镇和民族村寨建设工作,让当地民族群众得到实惠,帮助村民早日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