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方严令各级征兵不得截留私分名额

09.07.2014  11:12

新华社电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军委纪委日前下发《关于扎实做好廉洁征兵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在征兵过程中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五条禁令”:

严禁以权谋私,擅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

严禁弄虚作假,在报名、体检、政审中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

严禁吃拿卡要,以任何理由收取应征青年及其家属钱物;

严禁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权限私自定兵;

严禁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随意调整兵员去向。

为畅通监督渠道,从现在起至新兵征集工作结束,将开设廉洁征兵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各军区、省军区举报信箱、电话在“全国征兵网”上统一公布,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总部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旃坛寺1号总政纪检部或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34;

总部举报电话:010-66739933或66737251(地方线)、0201-739933或737251(军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