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

07.09.2016  21:04

近来,我国主流媒体先后曝光各类违法占用林地案件,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就关于生态保护作出重要指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指示精神,9月1日,国家林业局组织召开“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主持,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局长李树铭做详细部署,局总经济师张鸿文参加会议。会议决定:自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国家局将派出5个督查组到重点省区进行检查督导,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集中查处一批大要案件,着力整顿一批破坏严重、管理混乱的重点地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巩固林业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重点打击开矿建厂、采石挖沙、毁林开垦等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行为;各种经营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非法占用林地、湿地以及“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行为;大规模或系列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其他影响较大的破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张建龙在会上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二要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三要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蔓延。

张建龙要求,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迅速成立组织领导和办事协调机构,确保专项行动迅速启动,扎实推进;在打击犯罪中要敢于担当,敢于追责,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林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蔓延势头,坚决守住林地、湿地、荒漠生态等林业红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守土有责,依法严格保护好森林资源,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