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8项19个专题水利改革成效显著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以来,我州统筹推进8项19个专题水利改革,各项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争取到中央专项建设基金24.07亿元,用于17座水库工程、3条河道治理及供排水项目建设。与农发行黔南分行成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贷款150亿元用于全州水利工程建设,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加强与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实质性扩大信贷规模,解决地方配套资金不足问题,共到位15.98亿元。加强与省水投公司合作,逐步将瓮安、贵定、都匀、福泉等县市作为全州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PPP模式试点。二是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清理、调整行政职权事项。截止2016年7月,水务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09项减少到79项。建立建全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工作制度。三是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在州县两级均组建水务管理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水务管理职责,督促理顺县级水务管理职责,全州12县级水务部门全已部实现水务一体化管理。四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州政府建立完善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工作协调管理机制、督促检查机制,通过部门联动,进一步缩短项目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目前,67座骨干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完成率已达85%。运用龙里窄冲、贵定花甲水库实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成功经验,推进管理模式转型。2016年贵定上冲等4座水库陆续采用EPC、PM、PMC新型建设管理模式,解决技术力量薄弱、任务重难题,进一步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五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改革。推广省级试点贵定县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抵押贷款和州级试点都匀市、平塘县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用水户协会管理等成功经验,探索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市场交易运行机制,有效实现资源到资金的转换,切实解决发展资金困难问题。全面推进10个非试点县(市)产权制度改革。截止8月,非试点县调查摸底全面完成,进入登记录入、审核阶段工作,预计年底可完成审核颁证工作,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比省目标提前半年。六是基层水利管理体改革。推进以片区或小流域为单元组建基层水务服务站(所、分局),对区域内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切实提升基层水务服务管理能力。2015年贵定、惠水、都匀3县市完成水务片区分局组建。2016年上半年长顺、荔波、罗甸县3个县水务局已向政府专题报送成立片区水务分局请示,近期可获批。七是水价改革。贵定、惠水两县完成2015年省级试点改革任务,多次得到水利部、长江流域委员会、省水利厅的肯定。目前,贵定、惠水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典型经验已形成了可复制、易推广的改革模式,为全州乃至全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八是水权制度改革。探索开展农业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推动水权交易和建立健全水权制度,于2016年5月完成了黔南州灌区名录核实工作,并呈报省水利厅,下一阶段将开展供水水源集中的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取水许可论证和审批工作。九是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启动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探索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申报水生态补偿试点。协助每个县(市)建设2个以上风景区。全面启动县城实施贯城河生态治理,再打造都匀两河汇、都匀东湖、惠水涟江水文化园、荔波月亮湖等一批水生态工程项目,助推“大旅游”发展。连续谋划举办三届“水生态文明·黔南论坛”,打造生态建设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