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个人事项抽查核实更应注重群众监督

26.03.2015  16:01

               

  中组部先后与2013年12月和2014年1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十八大后,这项工作已经进入到抽查核实阶段,而且这项工作也已经被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列为全年组织工作的3项重点任务之一。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领导干部也不例外。但是,这并不能成为领导干部不公开个人事项的理由。领导干部首先是党和人民的干部,其次才属于自己。既然是党和人民的干部,就应该响应党的号召,及时公开自己的有关事项,绝对不能弄虚作假。

对领导干部公开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实,是对前阶段工作成果的检验。如何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实工作,将会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这就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自然离不开群众的监督。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马克思曾经说过,“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能可靠地防止他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的利益。”只有经得住群众的监督,才算是党的好干部,对于那些弄虚作假、刻意隐瞒个人事项的,一经发现就要严厉打击,让心存幻想的领导干部产生畏惧。只有这样,才能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公开更加透明,才能更好的遏制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