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3集体3个人获最高检检务保障工作表扬

02.12.2015  16:56

  本网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100个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其中,贵州检察机关3个集体获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表扬,3名个人获检务保障工作先进个人表扬。最高检在通报中指出,受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以“保障有力、干警满意”为目标,大力加强保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检务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悉,此次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300个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旨在表扬先进,鼓舞士气,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务统管试点改革蹄疾步稳和检务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贵州省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黔东南州检察院、毕节市检察院。

   检务保障工作先进个人: 贵阳市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副处长司梅、罗甸县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科科长梁正华、黔西南州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处长刘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