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完善公民器官捐献体系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李萌 李怀岩 王子辰)“2015年1月1日,中国全面停用死囚器官,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来源。”3月11日,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说,今年1月1日至3月3日,中国公民捐献器官381例,近1000个器官,比2014年同期增加了1倍。
黄洁夫表示,2009年以前中国没有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体系,器官移植事业使用死囚器官实属无奈之举。这种方法不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原则,同时也被国际诟病多年,使中国的人权事业受到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在努力探索完善器官捐献移植体系。2003年,深圳出台中国最早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地方条例。2007年,中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式实施,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出卖自己身体的器官也被视为违法。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2009年中国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总会开始启动探索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2010年开始正式试点工作,于2014年成功在全国全面铺开。目前,已经在全国各地区建立了系统的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和统一的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
在江苏省,2014年完成了55例器官捐献移植,超过前三年的总和。在西南地区较早开始探索的云南省,也正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捐献队伍。云南省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中国医院协会OPO联盟西南区主席李立说,从2010年到现在,我们已经累计开展了44例手术,包括心脏、肝脏等大器官的移植。今年,短短2个月就已经开展了5例手术,增长速度非常快。
李立说,医院有专门团队负责寻找适合的捐献者线索,但我们有个不能触碰的底线,就是必须确认病人已经没有生还希望,否则是坚决不允许跟家属做动员工作的。一旦专家评估团队确认了捐赠者死亡,在获得家属同意后,我们就会把捐献信息输入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这个系统是计算机自动匹配、强制分配,确保了最大的公正性,一般只要几分钟系统就会反馈匹配结果。一般都是按照就近原则分配,接到通知后就开始相应工作。
去年11月,昆明市46岁的女教师刘文萍因为脑干出血抢救无效死亡,她捐献的器官使5个人重新获得了生活的希望。女儿刘夏说:“这是她的愿望,现在她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在延续。”今年2月,四川西昌一起车祸中,仅15个月大的男童“涵涵”在车祸中受伤被确认为脑死亡,父母同意捐献了他的角膜、肝脏、肾脏和心脏瓣膜,一位重庆的小女孩因此重获生命。在昆明市,当地正研究在公墓中建立一个永久墓碑,将器官捐赠者的名字刻在上面,让全社会缅怀铭记。
记者从中国红十字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获悉,目前全国有29个省市已经建立相应的省级机构,2010年3月正式试点开始,截至今年3月1日,已经登记注册的器官捐赠志愿者有35290名,见证了3188例成功捐献,治愈器官衰竭患者8866名。
据介绍,去年中国实现了近1700例公民捐献,成功完成5000个大器官移植。黄洁夫表示,从2014年自愿捐献器官在全国推开以后,现在中国80%的器官移植已经来自于公民自愿捐献。从今年头两个月的数据来看,他对中国在今年内完成1万例以上的捐献充满了信心。
“现在我们已经完全告别了使用死囚器官的历史。”李立说,中国的传统文化非常重视对身体的保护,常常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是中国文化里同时也有“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说法。
李立说,其实,根据多年来的调查,中国很多人都是有捐献器官意愿的,但之前大家都会担心捐献的器官分配是不是公正、会不会被人用来谋私利,等等。现在相关法律在不断完善、捐献体系也更加完善,社会对器官捐献也越来越了解,也有越来越有信心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