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国式商量”推动协商式民主新发展

14.03.2015  15:15

  3月13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闭幕。应该说,本届政协会议更受公众关注。无论是政协新闻发言人在回答反腐问题时讲的“大家都很任性”,还是俞正声同志作的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抑或是其他政协委员的一些提案及言论,都受到了广泛关注,也引起了广泛议论。

  政协会议,是中国式民主的重要组织部分。用俞正声主席在今年工作报告上的定义就是,“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而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具有话语权、影响力,是不可替代的。”因此,虽然从本质上讲,政协会议没有真正的权力,政协委员也不会像人大代表那样拥有表决通过相关法律或政府法规及工作报告有关事项的权力,但是,政协对我国民主体制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做好政协工作的落脚点,是要推动我国协商式民主的新发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传统意义上的民主协商、参政议政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在去年9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生动地、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国式商量”的全新概念。习总书记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内部商量好怎么办,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够,就想把事情办成办好是很难的。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

  应该说,“三个多商量”、“四个广泛商量”就是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重要方法。实际上,本届政协在完善“商量”机制等问题上可谓成绩斐然。全国政协副主席齐续春在会上曾提到,一年来,共提交提案6101件,其中,大会提案5875件,平时提案226件。经审查,立案5052件,截至2月20日,已办复提案5046件,办复率为99.8%。提案办复率得到保证,就是“中国式商量”取得的新成绩。

  需要说明的是,商量固然不是决策,但商量能够影响决策。俞正声同志早在去年政协会议期间就强调,“在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方针,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应该说,这样的参政议政原则为广大政协委员更好地献言献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当然了,协商式民主的水平仍然有待进一步提高。这离不开广大政协委员自身的队伍建设。一方面,众所周知,近年来,在全国政协系统,被查出了多位“老虎”级别的贪官;另一方面,个别政协委员,包括地方上的政协委员,仍然尸位素餐,有的经常性请假,有的来参加会议也不带提案来,有的带了提案也仅仅是为自己所在的领域、行业和企业代言,而不是为公众代言。也就是说,许多政协委员的参政议能能力仍然需要提升,许多提案的质量要得到提高。这些,都是制约我国协商民主发展水平的一些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