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专家出席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

23.06.2018  15:42

6月21至22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民族大学民族法制研究中心、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和湖北省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承办的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2018年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南民族大学隆重召开。此次年会主题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参会嘉宾分别来自中国法学会、国家民委政法司的领导、31个省、市、自治区的民族法学专家学者、民族实务工作部门代表196人,创民族法学会历史新高。本次论坛收到了145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此次大会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开幕式、换届大会、学术交流与闭幕式。开幕式阶段由国家民委政法司副司长王平主持,中南民族大学党委书记边境、国家民委政法司司长宋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先后致辞。换届选举大会阶段由国家民委政法司副司长王平主持。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巡视员李存捧宣读了中国法学会批文。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韩轶通报了换届筹备工作情况。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换届选举办法》,表决了民族法学研究会新章程,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民族法学研究会理事会。之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委副主任陆健主持了民族法学研究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经代表投票,选举了新一届民族法学研究会理事会,理事会又选举了常务理事会和会领导,王平当选民族法学研究会会长,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研究员当选了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并被聘任为学术委员会委员。新一届民族法学研究会领导班子与学术委员会成立后,上一届学会会长暨本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毛公宁代表学术委员会讲话。最后,本届民族法学研究会当选会长王平讲话,他表示,民族法学会新一届班子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强自身建设,为全体会员做出更好的服务。

在学术交流阶段,共设置六个分论坛,分别是: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立法、少数人权利与民族文化的法律保护、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民族民间规范与基层社会治理、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研究生论坛。

学术交流阶段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鸣主持,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高永久作了题为“认识民族问题治理体系的三个维度”主题报告,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云国盛作了题为“全面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新时代民族法制工作”主题报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高其才作了题为“与时俱进与维系自治:民族地区村规民约的变与不变——以贵州省锦屏县魁胆村为对象”主题报告,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允武作了题为“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对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基础与保障作用”主题报告,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严永和作了题为“论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利益结构与法律保护制度框架”主题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周少青作了题为“西欧民族分离主义问题”主题报告。

闭幕式由延边大学党委副书记李宝奇教授主持,六个分论坛汇报人分别汇报,中央党校图书馆馆长、博士生导师戴小明教授宣读了本次年会获奖论文表彰决定。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研究员作了主题为《关注民族法治前沿问题推动民族法学理论创新》的大会总结讲话。

吴大华院长指出,本次年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浓郁的时代气息。很多参会论文结合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富有时代性、前瞻性、针对性。二是强烈的问题导向。与会代表在交流发言过程中紧紧抓住了”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这个主题,每一个命题坚持从实践中来,并力求破解实践中的难题,具有很强的问题导向。三是明显的学科特色。呈现多学科、跨学科研究趋势。四是有激烈的思想交锋。比如五大自治区自治条例的制定,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冲突与协调,宗教事务法治化等,有一些不同观点,有助于我们理清思路。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后,民族法学研究要满足新时代我国发展现实需要,顺应当代哲学社会科学及法学发展趋势,立足当下、开阔视野、比较借鉴地去探索和把握人类社会民族现象和规律,提炼总结我国民族法治建设实践经验,进一步推动民族法学理论研究与民族法治实践有机衔接。一是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理论推陈出新。一方面需要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进行全新诠释和与时俱进的阐发,另一方面也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中华文化一体与文化自信等重大命题上作出创造性贡献。二是立足中国民族法治实践,坚持学术研究问题导向。要坚持立足于中国民族法治实践,坚持学术研究问题导向,总结提炼中国民族法治建设尤其是十八大以来民族工作取得的新经验,服务于新时代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开拓创新,服务于多民族平等团结和繁荣发展以及民族法治建设的大局,致力于推动中国特色民族法律体系的发展完善、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及民族地区的法治建设。三是以新型智库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民族法学研究高端智库作用。展望我国民族法学研究工作,只要能坚持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民族法学研究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服务,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服务,为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服务。只要民族法学界同仁肩扛责任、铭记使命,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实践,以更加坚实的人文关怀和现实关怀不断把“民族法治的理论与实践”这个问题研究引向深入,我国民族法学研究水平将不断得到提高,也必将能为我国民族法治建设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多更大贡献。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所长王飞研究员、副所长胡月军副研究员分别当选为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