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涉审批中介服务费用成企业主负担

08.12.2014  13:21

        (万静)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近日发布了《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披露,2014年企业负担综合指数比去年有所下降,在缴费支出中,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占比均呈现下降,而与行政许可审批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所占比重上升。这些收费项目往往以前置审查、评估认证、咨询培训等各种形式存在,成为目前给企业造成加大负担的主要收费项目。 

        政府违规收费现象仍存在  

        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报告》调查工作自今年7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历时3个月,由企业自愿完成填报。调查对象包括四千家覆盖五十多个行业的企业。 

        《报告》披露,一些部门、地方政府违规收费现象依然存在。如个别地方政府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某些地方部门强制企业向指定公司缴纳CA认证维护费、秘钥费,要求企业加入协会、凭缴纳会费收据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等违规收费或强制服务现象依然存在。数据表明,这部分收费在“企业缴纳的各项收费”统计中,占比高达37%,给企业造成的负担大,社会影响也比较恶劣。 

        记者从近日审计署通报的“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审计成果”来看,一些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职权收取不正当费用并呈现出新的特点,仅审计抽查的地方和部门各类不规范涉企收费就高达306.97亿元。 

        审计署调查披露,一些中央部门存在依托其部门的行政职权收费的问题。比如2014年,某中央部门所属的广告协会在2010年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明确要求其停止“广告资质认定”收费的情况下,将此项收费改为商标使用费继续征收,仅2014年前8个月就收费449.3万元。 

        从省级政府看,普遍存在未经审批违规向企业征收电力、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等各种基金的问题。抽查发现10个省级地区共向企业征收306.26亿元,其中,2008年至2014年上半年,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征收电力、副食品相关基金等133.98亿元。 

        垄断中介收费让企业苦不堪言  

        根据工信部的《报告》调查结果显示,在企业的缴费支出中,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占比均呈现下降,表明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实施的简政放权、规范涉企收费及各项收费减免、缓、降政策效果开始显现。而与行政许可审批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所占比重上升。这些收费项目往往以前置审查、评估认证、咨询培训等各种形式存在。部分行政部门变相限制市场竞争,指定极少数甚至单一服务机构提供有限服务,如环评、能评、检验等经营服务项目,服务态度差、效率低、实际收费居高不下等问题存在一定普遍性。 

        在“给企业造成加大负担的收费”调查中,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种中介收费占44.45%,垄断机构收费占39.83%,行业协会收费占34.55%,银行收费25%,行政事业性收费占比24.28%,政府性基金收费占比22.76%,其他收费占20%。 

        《报告》还特别披露,部分行业协会给企业增加负担的问题较为严重。由于中介机构服务往往带有垄断性质,且工作与行政审批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其收费标准较高,形式多样,给企业造成沉重负担。部分行业协会垄断着行政审批的前期资格选拔权、审计、鉴定、评审等职权,将特定的中介服务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强制企业入会、缴会费。 

        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增多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巡视员景晓波分析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企业负担问题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是违规收费和摊派问题时有发生,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和收费增多,垄断领域和中介组织收费不合理,而部分企业对收费政策缺乏了解。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提出,给企业减负也要重视规范中介组织收费行为。培育中介服务市场,大力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中介市场垄断,发展独立公正、公信力强的中介组织,试行中介组织对同一对象相同性质的评估报告通行通用,为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中介服务。 

        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盛杰民教授也提出,减轻企业费负,规范垄断性行业的收费行为也很重要。对于水、电、运输等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规范收费行为,合理收取设施费、接入费,严格落实国家价格政策,禁止利用垄断地位多收费用。 

        上海行政学院的刘志广教授认为,规范涉企收费行为,重点是规范行政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收费行为。严格核定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推进涉企收费公示,不得收取公示以外的费用;严禁行政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变相收取费用;严禁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与企业缴纳咨询费、培训费、信息费等挂钩;采取必要措施,坚决切断各种协会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经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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