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实施新临时救助办法 实现全省人群全覆盖

01.01.2016  11:42

升级版”的《浙江省临时救助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群众遇到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浙江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临时救助办法实现了救助对象全覆盖,除了本省户籍人口,还包括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人口和困难发生在本省的流动人口。

该办法将临时救助确定为,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据了解,新办法的救助标准为,一次性给予每人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以下的基本生活救助;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增加,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  (新华社 记者岳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