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提前两年全域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

03.12.2018  12:21

  12月1日,记者从在贵阳举行的贵州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上获悉,我省的贵安新区和29个县(区)顺利通过了国家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检查。这标志着我省提前两年全域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成为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省份之一。

  11月26日至11月30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贵安新区、绥阳县、正安县、贵定县、三都自治县、平塘县、罗甸县、关岭自治县、镇宁自治县、西秀区、紫云自治县、从江县、榕江县、黎平县、剑河县、松桃自治县、沿河自治县、思南县、德江县、七星关区、威宁自治县、织金县、纳雍县、赫章县、六枝特区、钟山区、水城县、晴隆县、册亨县、望谟县等30个县(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同时在我省前五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59个县中抽取2个县(区)进行复查。

  在检查期间,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分11个小组对32个县(区)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对各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320所(个),还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21584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在反馈会上督导检查组表示,今年我省提出申报的30个县(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此次对前五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进行抽样复查,这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的巩固提高。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我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记者 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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