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仁怀市及威宁县交通运输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省公路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转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便字〔2015〕4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阅研,并于2015年5月28日前反馈该细则若在我省执行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以及需要增加哪些有针对性的规定。
联系人:张海波
联系电话:0851-85954467(传真)
附件: 116附件 交公便字〔2015〕47号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5月12日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转发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
贵阳12:32 14.05.2015 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