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开发区村(居)50人以上集体聚餐需备案

08.02.2016  19:33

    新华网贵阳2月5日电(通讯员 胡荣强)2月2日,笔者从安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培训会上获悉,为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卫生安全,有效防控食品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及时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今后开发区内村(居)居民因婚嫁等事宜,在非经营场所举办50人以上的各类宴席,需备案登记,并纳入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范围。

    据了解,村(居)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是农村集体餐饮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开设自办宴席前72小时(3天),必须向本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义务,及时、如实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申报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厨师基本情况,就餐时间、地点、人数和人员来源、场地卫生条件、菜肴清单等,并于村(居)委员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主动接受食品安全技术指导,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 刘昌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