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举行

24.02.2017  00:11

  2月22日,“贵州省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在贵阳市多彩贵州文化创意园举行。省民宗委副主任徐飞出席发布会,来自中央及贵州省的29家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

  徐飞在发布新闻时指出,我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人数不多,但越是剩下的,就越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是我省脱贫攻坚的困中之困、难中之难,关系到我省能不能打赢脱贫攻坚战,能不能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3月30日,省政府第四次民族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工作,对人口数量较少民族率先脱贫率先小康进行安排部署。2016年12月13日,在对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开展实地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省政府制定出台了《贵州省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特殊扶持措施,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的关心和重视。

  《方案》围绕“六大脱贫攻坚战”,借鉴“十二五”期间我省扶持毛南族、仫佬族两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的经验做法,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按照“省级扶持、市级统筹、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整村推进”的原则,对65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分三个阶段确定了率先脱贫和率先小康的“两个率先”目标要求。第一阶段,到2017年末,实现35个贫困村出列,15个贫困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第二阶段是到2018年末,实现65个贫困村全部出列,35个贫困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第三阶段是到2019年末,65个贫困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方案》特别明确,65个贫困村整体脱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省直部门对口帮扶和领导干部包村帮扶机制,负责同步小康驻村帮扶的省直部门同时也是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对口帮扶部门,并将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作为市(州)、县级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包村帮扶对象,实现领导干部包村全覆盖,不脱贫、未小康不脱钩。强化资金保障,省有关部门在安排项目资金时,将人口数量较少民族作为分配因素,对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所在县给予倾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整合各方面资金投入到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优先将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项目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建立项目备案、监测调度、信息报送等制度,为整合各个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提供有力保证。

  徐飞还就新华社、中国日报、贵州日报等媒体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贵州是多民族聚居省份,有17个世居少数民族,全省人口总数在5万人及以下的世居少数民族有瑶族、壮族、畲族、毛南族、蒙古族、仫佬族、满族和羌族,共计8个民族,总人口24.87万人。其中,毛南族和仫佬族属于国家认定的28个人口较少民族,已列入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规划。为了与国家认定的人口较少民族相区分,贵州将以上8个民族统称为“人口数量较少民族”。由于种种原因,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及其聚居村寨有相当一部分还处于贫困之中,在2014年识别的9000个贫困村中,人口数量较少民族人口占全村总人口30%以上的贫困村有65个,总人口10.33万人,贫困人口2.8万人,贫困发生率达28%,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低于当地县(市)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