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我校 “双千计划”衔接工作会召议开

06.03.2015  11:14

按照省教育厅、省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实施的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要求,3月5日上午,在省法院召开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贵州师范大学“双千计划”衔接工作会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维,教育培训处处长金华,监察室主任王家斌,人事处副处长徐彬,民一庭副庭长张金辉;我校副校长徐晓光,党委副书记银熙惠,组织部副部长彭洁,法学院党委书记蒙黎明、院长潘弘、副院长文永辉等出席会议。会议由金华主持。

 

 

杨维代表省法院致欢迎辞。他指出,长期以来,省法院与贵师大在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入合作,成效显著。2013年,中央从依法治国、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角度,由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六部委共同实施的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进一步加深了双方合作和人员交流。省法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自去年互聘挂职人员表现情况来看,总体较好,充分实现了法律实务部门实践工作与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的优势互补,希望即将到省法院挂职的文永辉同志尽快熟悉并适应工作环境,严格执行省法院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民事审判、调研指导等工作,达到锻炼提高的目的。同时也对省法院选派到贵师大法学院挂职的审监一庭庭长余波同志的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希望双方互聘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和职业要求发挥所长,实现法治理念教育与法学知识传授、法律实务操作紧密结合,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和实务部门法学理论素养的提升。

徐晓光指出,中央提出的“双千计划”的实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搭建了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的新平台,充分让高校与司法实务部门各自在理论和实践等方面相互结合、共同提升,为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辟了新的途径。他希望通过互聘解决当前法学教育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实现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的良性互动,更好为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银熙惠指出,我校高度重视“双千计划”项目的实施,“双千计划”是法学教育、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举措,对学校改变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各自工作。希望省法院对我校派出的干部严格要求、从严管理,真正达到互聘锻炼的目的;同时,我校也会积极主动为省法院选派到学校任教的同志做好服务提供方便。

徐彬对去年“双千计划”实施情况作了通报。张金辉就民一庭基本情况向与会人员作了简要介绍。

彭洁表示学校组织部会认真做好互聘干部挂职期间的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蒙黎明感谢省法院和学校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希望省法院在下一阶段继续支持法学院发展,在人才交流、学术研究和学生实践等方面实现更深层次的合作。潘弘感谢省法院长期以来对法学院发展的大力支持,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法学院基本情况,提出在“双千计划”名额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双方互聘人员应起到搭建桥梁、辐射示范的作用,希望省法院与贵师大法学院在理论研究、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常态化的合作机制。同时,就2015届研究生实习工作与省法院进行对接洽谈。互聘干部文永辉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