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企业若需冠名“贵州” 市县级工商局可办理

06.03.2015  12:08

  昨日,贵州省工商局出台12条措施,从优化准入环境、强化品牌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等三个方面,支持全省“百千万”工程企业加快发展。

   企业要冠名“贵州”的

  到市县两级工商局即可办理

  措施将冠“贵州”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权授予市县两级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变更公司名称、新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等业务;对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外资登记管理权限内的企业,分别由所属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实施登记或委托登记。属省工商局外资登记管理权限内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高于6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和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管理,由省工商局个案委托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登记。

  对企业申请使用“中国”、“中华”、“国际”和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国家工商总局支持登记使用。进一步放宽企业组建集团条件: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拥有3家以上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母公司可以申请使用带有“集团”字样名称,亦可申请地域名称用在字号后面的企业名称。

   百千万”工程企业

   申报著名商标将获指导帮助

  鼓励支持“百千万”工程企业注册商标和申报著名商标,加大对“百千万”企业申报驰名商标的指导力度;根据企业需求,结合“双打”专项工作,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优势广告企业和“百千万”工程企业共赢发展,依法查处涉嫌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支持“百千万”工程企业拓展营销渠道;积极引导企业增强信用管理意识,及时做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规避信用风险。

   审核合一”不让企业白跑路

  出台12条措施提出,将积极引导各地“百千万”工程企业积极开展股权出质工作,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动产抵押方式向“百千万”工程市场主体融通资金,不断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全面落实“三通”、“审核合一”等人性化服务机制,能合并的材料不让企业重复提交,能同步办理的业务无需企业多次办理。根据各地 “百千万”工程企业进驻产业园区的进度,积极做好提前介入、及时注册、重点指导、全程服务等工作,切实搞好配套服务、跟踪服务、主动服务。早报讯(记者吴怡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