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老龄办关于联合举办 2016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14.07.2016  04:09

省广播电视台,各市(州)、省直管县文广新局: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全国老龄办下发了《关

于联合举办2016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

展播活动的通知》(附件1),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各

地根据自身情况和活动要求积极参与。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市(州)、省直管县广电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公益广告征集暨展播活动,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逐一转发落实至辖区内县级行政部门和各级播出机构,明确活动的安排部署,要求积极参加。

二、各级播出机构除按国家部委通知要求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同时做好主题“公益广告制作、公益广告展播”两大工作。展播作品到全国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中下载。请积极与当地老龄办对接,按总局文件的安排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订协议,力争作品创作扶持和展播资助(须满足相关要求),还可争取按“多播出,多补助”原则对播出机构适当提高补贴金额。

三、各市(州)、省直管县参赛作品请于2016年7月31日前直接寄往组委会(详见总局通知)。

四、请各市(州)、省直管县广电行政部门督促辖区内播出机构于2017年9月底前将参与展播活动的情况统计上报,并以市(州)、省直管县为单位汇总报省局传媒处,详见附件2的填表说明。

五、本通知登载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可前往下载。

联系人:省新广局传媒处 苏肖雯 张敏

联系电话:0851-85949893

特此通知

2016年7月6日

附  件:1.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老龄办关于联合举办2016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2.贵州省敬老养老助老主题公益广告展播工作统计表和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