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侗寨成立“侗族大歌旅游专业合作社”
从江县高增乡小黄村侗族同胞于日前自发成立了“侗族大歌”旅游专业合作社。据悉,该社是目前首个在侗族大歌产地创办的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命名的旅游专业合作社。
侗族大歌以多声部、无伴奏、无指挥且音调优美动听而闻名于世。据专家考证,侗族大歌传唱至今已有上千年历史,主要流传于贵州省的黎平、从江、榕江三县侗族村寨以及广西、湖南两省(区)的侗族地区。从江县是国家文化部命名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之乡(侗族大歌)”;2009年,侗族大歌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距离从江县城20多公里的小黄村是远近闻名的“侗歌窝”,国家文化部首批命名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之乡”。村民吴荣德告诉记者,在这个拥有780多户3800多人口的侗族村寨,男女老少人人都爱唱侗族大歌,牙牙学语的孩童从小就在侗族大歌声中长大,这里的人们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无处不与侗歌同在。目前,小黄村里建有侗族大歌传习所62个,村民自由组织成立的不同年龄的民间侗歌队57个,队员1700多人。
侗族的“能歌善舞”也成为当地民众致富的法宝,海内外游客慕名纷至沓来。据统计,仅在2014年,小黄村接待海内外游客达28.6万人次,实现综合旅游收入超327.4万元人民币。村民贾美兰说:“侗族大歌产业成为我们致富的支柱产业。”
为将侗族大歌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从江县委宣传部文产办提供30万元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小黄村村民成立了侗族地区首个“侗族大歌旅游专业合作社”。按照自愿的原则,30户村民已申请加入“侗族大歌旅游专业合作社”。
据介绍,该合作社将以市场为导向,采取农户+合作社+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与乡村旅游、特色农业等实行多产业融合发展,逐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使合作社高效运转。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开展乡村旅游调查研究、对外联络、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民族工艺品开发、民族服饰、土特产品经营、民族民间歌舞表演等活动,达到增强小黄侗族大歌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能带动全村从事旅游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