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环境保护局多措并举落实人大评议整改意见

14.08.2014  16:19

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环保工作动员大会后,铜仁市环境保护局迅速行动,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确保人大评议意见整改落到实处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周密部署安排。市人大评议意见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措施,制定下发了《铜仁市环境保护局迎接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铜环发〔2014〕10号)和《铜仁市环境保护局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铜环发〔2014〕19号),将评议工作任务和整改内容进行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并按月调度整改情况。

二是明确整改重点。围绕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将整改内容逐项分解,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和科室,明确责任人,限期予以整改。针对市人大提出的“环保法宣传、环境监管和执法不到位,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不足,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局领导和各单位和各科室负责人反复对照检查,认真总结梳理,共制定出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严格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主动服务意识等七个方面的23条整改措施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三个结合”:即单位集体整改和个人整改相结合,督促各单位、各科室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搞好集体和个人整改;有形整改和无形整改相结合,有形整改主要是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无形整改内容涉及思想、精神状态、政群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内容;“改”和“建”相结合,能改的问题抓紧改,让群众看到实效,对于情况比较复杂的深层次问题,加强调研,制定可行性办法,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要求局办公室加强对各单位、各科室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对于整改措施不得力的单位、科室和个人,责令限期重新整改。对于同一问题屡次得不到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整改效果让市人大常委会放心、让基层满意、让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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