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闲置事件”为官不为者当戒

25.11.2015  10:30

               

 

贵阳市委、市政府近日研究决定,启动对保障房因配套设施滞后导致不能如期竣工投用问题问责程序,对决策科学性、决策规范性、落实不到位和职责不担当等进行责任追究。(11月23日  贵阳网) 国家审计署近日公布出贵阳市投资85.43亿元的3万多套保障房一直闲置,出现老百姓有房迟迟住不进的尴尬局面。此新闻这几天占据了各种媒体报端,的确,之所以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笔者认为,一方面是此新闻中所披露的问题涉及的项目(保障房)太敏感;另一方面涉及的资金、面积和公众太大;同时,更为关键的是造成今日之局面的缘由值得我们深思。 保障房,顾名思义就是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居住而建设的房屋。可谓是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是惠民之举。可如今,贵阳市这3万多套闲置的保障房的命运和走势牵动着刚需者、监管者和我们这些局外人的心,皆因为有干部为官不为,把好事办成了闹心事。造成今日之局面,恐怕仅仅一个住建局长被免职是不能完事的。更应反思发生这事的根源到底在哪里,是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还是规划不完善的问题?是对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还是相关协调机制缺失的问题?值得好好分析分析。 为官不为,是指部分政府官员工作上不作为、不负责的一种现象。这起事件中那位被免职的住建局刘局长,何尝不是生动的向我们展示出其占着位置不办事,遇到麻烦躲边边的惰性本色,纯属就是为官不为的典型。其实,当地保障房闲置局面一定不是住建局一家或单一原因造成,毕竟这当中牵涉到电力、燃气、供水等多家部门,既然是项目的主要牵头者,作为住建局负责人,面对记者的采访,肯定不该忽悠记者称自己不是局长。而应积极面对问题,据实说明情况。如今,自己被免,“我不是局长”一语成谶也怪不得别人。 令人很欣慰的是,事件发生后,我们可以看到了贵阳市委市政府面对此事的诚恳态度,一是对回应不当的住建局长免职;二是针对问题,列出四点整改意见,表明了立场;三是明确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达到竣工验收及分配入住条件。四是还将对现有部分保障房配套设施不完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不力、服务不实、态度不好、作风不严等问题全面整改,凡是违法违纪的,坚决追究责任。亡羊补牢,未为晚矣。 保障房建起来,配套设施却跟不上。显然,不是住建部门一家之责,更不是一个完成不了的工作,可为何原本不难的事人为办成了难事?原因到底在哪里,真需要好好理理,毕竟类似保障房建设等惠民之举还会有,也还有更多。不止是贵阳,其他地方有保障房建设任务的地方都该以此事为戒,看贵阳“笑话”时是不是也该在心里默默为当地保障房等民生工程,干部作风打个分,看自评和群众民评是多少,如果不及格,就要添措施,及时完善才是上策。否则,当你变成了下一个焦点,后悔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