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妮被指“插刀女王”告天涯

22.07.2015  09:19

因在天涯社区的帖子上被指“整容”、“插刀女王”和“说谎”等,女演员倪妮将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6万元,同时要求对方提供发帖人信息用于追加被告。朝阳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

诉名誉侵权索赔百万

昨天双方均委托律师出庭。倪妮诉称,其曾出演《金陵十三钗》等多部影视作品,具有较高人气和知名度。今年3月4日,被告天涯社区在官微“天涯娱乐八卦”中发布有损其名誉的微博及原文链接,该微博原文由天涯论坛用户“艾弥和思”发布于“天涯论坛”中,同时附有4条链接,涉及另4名天涯论坛用户,内容包括“整容”、“插刀女王”、“说谎”、“扒开倪妮真面目”等。原告在发现不实诽谤言论后,要求被告即刻断开侵权链接,但直至本案启动诉讼程序之日,侵权帖子一直处于在线状态。倪妮认为,五天涯用户利用网络恶意诽谤、被告不经求证即转发,侵害了其名誉权,故起诉要求被告断开侵权链接,公布五用户信息并追加为本案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款106万元。

天涯提供五用户信息

据悉,因开庭前天涯已删除涉案帖子、撤掉该链接,并提供了五位用户的邮箱、IP等部分注册信息,原告方当庭撤回要求天涯断开侵权链接、公布五天涯用户信息的请求。

庭审中,原告方称,“我们曾两次向被告送达律师函,被告接到通知长达40多天并没有删除帖子,造成原告损失的扩大。”原告代理人认为,被告应承担直接的法律责任,不应以不能提供用户实名信息而进行免责。

被告称已尽监管义务

天涯社区代理人表示,天涯社区的所有帖子均为天涯虚拟社区注册用户免费发布,发布的用户为直接的侵权行为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天涯社区的注册协议,由发帖人自行承担责任,并且天涯也在网站上提示上网用户发布信息不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此外,倪妮本人并未以自己的名义通知天涯,也未按天涯上公示的投诉流程通知天涯。即使是律师发的函件,也未显示被侵权人的委托书,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有效通知的规定。天涯已将有关的帖子全部删除,尽到监管义务,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天涯社区还否认其对帖子进行过编辑和修改。天涯转发的帖子仅是转载了一个链接,内容不构造侮辱诽谤。同时,相关帖子的点击量也未超过百万。对于原告提出的索赔金额,也认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对此,原告则不认可被告已全部删除侵权帖子。庭审最后,双方都同意调解,但原告称被告需赔礼道歉,被告则不同意公开道歉。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