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习贯彻《种子法》培训班在湖南召开

18.01.2016  16:53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于1月13日至16日在湖南省林木种苗中心举办了全国贯彻学习《种子法》培训班。按文件要求,各省(区、市)种苗站长、分管执法副站长以及执法科科长参加会议,我省种苗站派人参加。

在开班仪式上,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杨超总站长就《种子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如何贯彻学习《种子法》以及2016年重点工作三个方面作了讲话,他要求大家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抓住贯彻落实新修订《种子法》难得的机遇,振奋精神抓落实,积极作为求实效,全面提升林木种苗法治化水平,为林木种苗的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在培训班上,全国人大农委法案室、国家林业局政法司、场圃总站、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以及干部管理学院的领导就《种子法》修改背景过程、新《种子法》主要变化、行政执法及行政审批制度、林木种苗标签档案制度、林木品种审定、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保障性苗圃建设、种苗工程建设以及全国林木种苗质检员网络培训系统等内容为参加培训的学员做了详尽细致的讲解。

通过此次培训,使大家明白了《种子法》修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掌握了林木种苗执法重点、程序及相关业务知识,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为今后开展林木种苗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