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工作调度会召开

03.07.2017  16:51

  6月29日,全省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工作调度会在贵阳召开。省民宗委主任、党组副书记向红琼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吴建民作工作部署,副巡视员龙海碧主持会议。各市(州)民宗委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贵安新区社管局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仁怀市及威宁自治县民宗局负责人、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省民宗委相关处室负责人等共50余人参加会议。

  向红琼在讲话中指出,自省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推进会召开以来,全省各级民宗部门及宗教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实施方案》要求,从三个方面入手抓好落实。一是深化认识,高度重视。开展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工作意义重大,是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我省宗教工作水平的重要平台和抓手,各地要开拓创新、抓好落实、做好示范。二是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工作,没有既成模式和现成标本,是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进行的,要围绕创建总体目标积极进行探索,切实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在创建工作中,形成了许多鲜活的经验,要加强交流互鉴,相互比学赶帮超,共同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吴建民在安排部署工作时强调,一是要坚持统领工作。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创建工作是推动落实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抓手和载体,要通过这一平台和抓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是坚持点面结合。创建宗教和谐示范区工作,“”上是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上是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点,要让创建工作既有示范的“”,又有“”上的工作,由“”示范引领,辐射到“”,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要结合治理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创建工作。各地要针对宗教工作基层基础薄弱的现实难题,充分利用好《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推动解决宗教宗教团体无钱办事、无人办公等问题。四是坚持探索创新。要围绕目标,结合各地实际选好示范点、制定好工作具体方案、组织好创建工作。

  龙海碧在总结讲话时要求,各地要加大创建工作督导力度、调研力度、协调力度和对标对表的力度,扎实有效地推动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会上,与会代表讨论修改了《贵州省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标准(草案)》和《全省首届宗教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