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2.01.2015  16:35
        1月21-22日,全省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民政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慕德贵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吴强主持会议,省民政厅厅长丁治学作题为《适合新常态 推动新发展 奋力完成民政工作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工作报告。
        会议通报了各市(州)人民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贵州省养老服务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毕节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桐梓县、凯里市作经验典型发言,慕德贵副省长与各市(州)、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政府负责人签订2015年《贵州省民政专项工作目标责任书》,省民政厅副厅长甄燕驰通报2014年民政目标考核完成情况。
        慕德贵肯定了2014年全省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省民政系统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创新载体、改进方法、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灾害救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进展。
        慕德贵强调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握重点、创新思路,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围绕保障基本民生,努力发挥民政的托底作用。要补全社会救助短板,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高度关注低收入群体。二是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发挥民政的基础性作用。要在培育社会组织、夯实社区平台、壮大社工队伍三个方面上下功夫。三是要围绕改革增活力,努力发挥民政的稳定机制作用。要重点突出大局思维、底线思维、务实思维。四是要围绕保障供给,努力发挥市场在民政领域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要做好简政放权、转移职能、激发活力三件事。五是要围绕规范引领,努力发挥民政在法治建设中积极作用。应着力推进民政立法、提升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开展执法整治三项工作。
        今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大力实施“五项行动”:一是大力实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行动。统筹推进检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二是大力实施乡镇行政区划改革成果转化行动。督促检查撤并后乡镇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情况。三是大力实施养老服务业培育行动。加快出台《推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措施》,营造平等竞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是大力实施服务国防建设行动,广泛开展双拥革命传统教育,努力打造一批巩固军民鱼水深情、促进融合发展的双拥共建典型,推动我省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五是大力实施干部素质提升行动,通过督查转变作风,解决队伍中“疲、软、散、推、拖”等懒政懈怠问题。
        慕德贵要求,要狠抓工作落实。要以“五项行动”为抓手,负责的工作要上心、用心、尽心,做到心中有想法、手中有办法、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定不移抓落实、不遗余力地抓落实。要强化目标管理。要对照硬指标,拿出硬措施、硬办法,狠抓目标化管理、精准化调度。要抓好规划衔接。要以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为准绳,对标对表,查缺补漏,计划早安排,工作早部署,项目早启动,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努力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统筹谋划,远近结合,精心编制“十三五”规划。要推进精细化管理。要推进民政工作信息化、目标任务项目化、工作责任体系化、督查落实制度化。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良好协作,主动协调,无缝衔接。
      丁治学厅长的报告指出,2014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工作部署,围绕主基调主战略,落实总要求,经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快发展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绩。全省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从2013年的352元提高到398元,农村低保年平均保障标准从1841元提高到2125元,增幅分别达13.07%和15.4%。向74.93万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发放粮食4881.48万斤。全省48.03万城市低保对象和416.8万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全年各级民政部门共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0.19亿元;发放衣被62.21万件(床)、粮食8.57万吨、救灾帐篷4974顶,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79.12万人次,重建和修缮因灾倒损民房2.39万户4.12万间,救助受灾群众479.65万人次。成功召开了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大会暨招商引资推介会。资助建设26个公办养老机构、54个民办养老机构、137个日间照料中心、53个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项目、1247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全省养老床位增至1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增至23张。将22567名孤儿纳入保障范围,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3亿元。举办首届慈善项目推介会,达成慈善合作项目70个,合作项目款物达2.54亿元。全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21.32亿元,比上年增长6.38%。发放各项抚恤补助经费10.58亿元,惠及26.23万优抚对象;为17616户优抚对象修建、改建住房4.5余万间;为4000余名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人员开展巡回医疗和短期康复疗养;组织6500余名退役士兵参加各类职业培训,推荐4000余名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就业率达60%以上。顺利完成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海选”、直选率分别提高到38.6%和54.8%;新建城市社区服务站396个、农村社区服务站3449个,完成率分别为110%和368%,新建成193个社区服务中心。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省级直接登记“四类”社会组织共172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全省各类社会组织向省开展的“扶贫日”活动捐赠资金达4亿元。完成32个县(市、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调研审核,撤并乡镇187个,撤乡设镇3个,建街道办事处9个。新增16个县为火化区,火化率提高到32%,县(市、区)所在地实现集中规范治丧全覆盖 。
        报告指出,2015年我省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坚持以深化改革为统领,以加强法制建设为抓手,服务大局,着眼民生,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创制创新,加快工作步伐,锐意进取,奋力攻坚,努力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持续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主要从六个方面做好今年的工作。
        一是着眼于有效筑牢基本民生防线,进一步深化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改革。要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持续完善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扎实开展低保提标和年度核查工作,确保城乡低保标准提标增幅10%以上;推进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住院救助封顶线不低于3万元;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
        二是着眼于高效应对自然灾害,进一步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完善防灾减灾制度;强化灾害应急处置,规范灾害救助工作,确保受灾人员在灾后12小时内得到初步救助;积极探索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推进创建一批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一批城乡应急避难场所。
        三是着眼于充分满足特殊群众服务需求,进一步深化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改革。完善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机制;加大养老服务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确保各类养老床位达到15.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继续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推进70%以上在县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
        四是着眼于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推动双拥优抚安置改革。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优抚保障机制,深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强烈士褒扬工作,加强军供站和光荣院建设。
        五是着眼于加强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管理和自治服务体系改革。完善社区服务网络,深化基层自治,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直接登记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混合型登记制度,创新发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
        六是着眼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化专项行政事务管理体系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县域行政区划布局;继续保持殡葬改革强力推进态势,力争年内实现所有县(市、区)周边区域、重点旅游乡镇、工业园区全部划定为火化区,火化率达到35%;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凯里市、桐梓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办公室主任,省民政厅及省老龄办各处(室、局)、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委组织部、省发展和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卫计委、林业厅、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特区)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局局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各县(市、区、特区)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