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严抓规范司法专项整治
贵州省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严格遵照高检院《关于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认真对照《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问题排查表》和高检院公诉厅《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统计表》,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各方意见,深入查找执法办案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省院高度重视,指导有力,切实保障专项工作深入推进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贵州省院公诉一处作为全省公诉部门牵头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高检院、贵州省院的部署,先后制定和下发了《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贵州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工作方案》、《关于上报公诉部门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案件评查情况报告和典型案例的通知》等,全面安排了本次专项工作的阶段任务、整治重点、自查标准等重要事项。进入对照检查阶段后,省院公诉部门组织对2013年至2015年第一季度全省公诉部门办理的72715件各类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梳理、归纳、总结各地区近年来有代表性、普遍性、共同性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选择在评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影响公诉工作品质、影响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对全省公诉工作具有典型警示意义的案件113件,编写案例分析,供全省公诉干警引以为戒。
各级院开门整治,形式多样,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贵州省各级院公诉部门按照高检院、省院的要求和所在院党组的统一安排,开门整治,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公诉部门在执法办案中是否规范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意见和建议。省院公诉各部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口头征求意见、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征求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律协、省公安厅、律师代表对省院公诉部门司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征求了下级院公诉部门对省院在业务指导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遵义市院公诉部门参加了与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座谈会,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提出的与公诉工作相关的意见进行了逐条梳理,共计梳理意见16条。黔南州院公诉部门参加院统一召开的律师座谈会、政法军警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三大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六盘水市院公诉部门邀请院反贪部门、侦监部门、监所部门等共同参与对公诉案件的评查工作,并听取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全省公诉部门以案件评查为手段,全面查找司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公诉部门坚持以评查案件为手段,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规范司法为目的,对公诉部门近年来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适用法律、非法证据排除、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以及检察机关自身执法规范、指控犯罪、保障人权、公正廉洁执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刑事诉讼各方参与人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查找分析,共发现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重点问题30个,涉及案件2397件,涉及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当事人3442人。通过梳理、汇总,发现在全省公诉机关普遍存在司法理念落后;听取律师意见不够积极主动或者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不够重视;注重应付上级的考核检查和参加各种评比评优活动,放松对案件质量的把关和整改;屈从于舆论压力或者上访压力;办案过程公开化、透明化程度不高;对刑事诉讼法、执法办案规范等的相关规定仍有执行不到位的地方等问题。通过案件评查,各级院公诉部门找准了司法办案质量不高、社会公信度不强的症结所在,为下一阶段的整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