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厅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14.09.2016  23:38

  各市(州)水务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威宁县水务局、仁怀市水务局,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方便工作联系,现将厅领导成员分工予以印发。原厅领导成员分工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中共贵州省水利厅党组

2016年9月12日

一、厅领导分工

1、王扬同志

主持全面工作。

联系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凃集同志

负责水资源保护管理、节约用水、政策法规、水政监察、水利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水资源处(贵州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法律顾问室)、贵州省水政监察总队、水利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

3、鲁红卫同志

负责规划计划、水利扶贫、工程建设及招投标、财务、新闻发布、水利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规划计划处、建设处、财务处。履行厅新闻发言人职责。

联系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贵州省水利电力综合开发经营总站。

4、吴春同志

负责饮水安全、水利灌溉、烟水配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饮水安全处、灌溉工程处、烟水配套工程处。

联系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5、杨朝晖同志

负责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管理,已建水利工程管理、河道管理、水利学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贵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土保持处(贵州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局。 联系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总队、贵州省水土保持监测站(贵州省水土保持世行办)、贵州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管理处、贵州省松柏山水库管理处、贵州省水利工程养护维修中心、贵州省大坝安全监测中心、贵州省水利学会。

6、陈黔珍同志

负责干部人事、机关党建及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委、机关政务、事务和后勤管理、目标绩效管理、应急管理、电子政务、信息、保密、信访、宣传、教育、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会、妇委会、团工委、离退休干部管理、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厅应急管理办公室)、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

联系贵州省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贵州省水利新闻宣传中心。

7、张维同志

负责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纪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组。

8、李晋同志

负责水利工程的技术管理、科技与外事、信息化、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科技与外事处、安全监督处。

9、董存波同志

以厅机关工作为主,兼顾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工作。

协助分管水利规划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厅领导出差期间,分管工作实行接替制度

1、王扬同志的工作由鲁红卫同志代管。

2、凃集同志的工作由李晋同志代管。

3、鲁红卫同志的工作由吴春同志代管。

4、吴春同志的工作由杨朝晖同志代管。

5、杨朝晖同志的工作由陈黔珍同志代管。

6、陈黔珍同志的工作由鲁红卫同志代管。

7、张维同志的工作由王扬同志代管。

8、李晋同志的工作由凃集同志代管。

9、董存波同志的工作由李晋同志代管。

如果代管工作的厅领导也同时出差,其负责的工作由在机关主持工作的领导同志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