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节假日公车管理,严防公车私用,切实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根据州、县纪委关于端午节期间加强公车管理的有关要求,兴仁县检察院于6月19日对公务车辆在院办公室内封存停放(除正在外地出差的一辆外)。该院党组对所有干警强调,凡违反封车规定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该院纪检组6次对封存的车辆进行了督察,未发现有违反规定擅自动用车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