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驶入“快车道”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日前,黔西县出台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的出台,为下一步开展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对探索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谁来管、如何管”的路子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改革的目标明确、内容丰富。为了明晰国有、集体、法人和自然人等与各类小型水利工程资产的权属关系,建立起产权明晰、投入多元、经费保障、责任明确、管理有效的各类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该《方案》从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工程管护经费、探索创新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管理模式等4个方面分别进行了阐述。
二是改革的范围清晰、形式多样。此次改革将采取拍卖、股份合作、承包、租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委托管理等形式为全县境内的小型水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中小河流及其堤防以及小型水电站等小型水利工程落实管护主体及责任,进一步明晰了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和管理权。
三是改革的步骤有序、权责分明。此次改革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其中:2015年1-6月为组建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15年7-12月为宣传发动及培训、调查摸底、清产核资阶段,2016年1-9月为登记造册、确权公示、明确形式、分类指导及颁发权证阶段,2016年10-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该《方案》还对改革后的小型水利工程财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
作为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非试点县,为了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2016年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黔西县超前谋划,提前半年开展了前期工作,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办、水利、产权办相关人员为副组长,县督办督查局、发改、财政、国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下一步开展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供组织保障。目前,第一阶段任务已基本完成,有关宣传发动工作正在筹备中。
(黔西县水务局 胡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