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安龙县举办农村道路交通协管员、警务助理员业务培训大会

18.06.2015  20:24

               

为认真贯彻“2014.12.31”贵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印江现场会”精神,落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增强农村道路交通协管员及警务助理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明确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其协助公安交管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有效净化农村道路通行环境的作用,从源头上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基础,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氛围,真正将农村道路事故预防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州委、州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及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办会议要求,决定举办安龙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警务助理员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业务培训。

    2015年6月17日上午8:30分,在安龙交警大队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农村道路交通协管员、警务助理员业务培训大会,培训会为期一天。参加会议的领导有交警队大队长陈清禄、公安局副政委张俊、安监局局长邹远吉、政府办主任岑刚。上午四位领导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分别作了讲话,指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的基础工程,意义重大,各联席办及参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把这次培训作为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大好机会,真正学到知识,掌握方法。领导讲话后组织培训学员观看了《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视频,学习全国各地优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经验。下午14:30分由交警队宣传中队中队长何晓组织安排培训,首先,传达了“2014年12月31日 贵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印江现场会”精神,并通报了近期发生在黔西南州境内的几起特大交通事故,并针对该事故案例进行了现场解剖,其次,何队长向培训学员传 达了我州近期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并向学员们讲解如何开展工作,才能更好的帮助到人民群众。最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贵州 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做了详细讲解,教导他们怎样运用法律的形式来文明执法,并宣读了乡镇“交管站”工作职责。培训在下午18:00结束,学员们都表示此次培训收益匪浅,为以后的交通安全工作找到了方式方法,并希望以后多组织类似的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