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大扶贫战略行动监测评价方案

04.01.2017  12:01

  本报讯 (记者 赵勇军)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大扶贫战略行动监测评价方案》,对大扶贫战略行动检测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材料和数据收集做明确规定。

  方案确定的监测评价对象为:9个市州,66个贫困县(含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16个片区县)和有扶贫开发任务的19个非贫困县(市、区),190个贫困乡(镇)。

  监测评价内容包括各市、自治州、有关县(市、区、特区)、乡(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扶贫战略行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的情况和脱贫成效。

  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脱贫成效3项一级指标,贫困人口识别指数、产业帮扶指数、易地扶贫搬迁帮扶指数等15项二级指标,以及群众知晓率等37项三级指标。

  据悉,监测评价采用综合指数法。即通过脱贫攻坚计划完成率、专家评分、上级评分和问卷调查,将37项三级指标指数化,加权得出15项二级指标指数,然后加权计算得到3项一级指标指数,最后加权得到脱贫攻坚成效指数。

  为确保数据质量,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规范工作流程,如实提供监测评价材料和数据,对数据造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监测评价工作,确保每年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