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检察院创新办案模式提升立案监督工作质效
26.12.2015 14:16
本文来源: 贵州地方新闻网
修文县检察院以“三严三实”为抓手,以“4+1”工程创建为载体,紧紧围绕“规范司法行为”建设,扎实推进立案监督工作,并在不断总结和完善过程中,创新形成了 “五四三”立案监督工作模式,立案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一、建立“五种机制”,确保监督规范 一是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由检察、公安两家分管刑事工作的领导和侦监干警、刑侦干警参加的联席会议,互通情况,达成共识;对立案监督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和收集证据,确保监督立案案件的侦查工作能及时准确执行,为顺利开展立案监督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在内部,加强和规范侦查监督部门与控申、两侦部门、公诉等部门的协调,专门组织召开相关科室工作协调会,以明确分工、相互配合为目标,制定了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流程,并就线索处理形成了“先通气、后移送”制度,即当其他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相关线索时,应先向侦查监督部门通报案件情况,再通过控告申诉部门移送案件,以确保侦查监督部门及时做出审查和处理。 三是建立与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衔接机制。与国税、地税、工商、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建立立案监督工作联系机制,即要求他们在各自管辖、受理查处行政案件中,在认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同时,也应向侦查监督部门备案,由侦查监督部门跟踪监督,随时了解案件处置情况,从而使行政执法和立案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拓宽立案监督工作渠道。 四是对立案监督跟踪机制。打破“坐等监督”的观念,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将监督向后延伸,对捕后撤案,同案犯在逃,另案处理等案件,尤其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的案件坚持跟踪监督到底,将案件记录在案,不断监督,摆脱时间的限制,不因时过境迁而不了了之。 五是建立接受投诉、听取律师意见机制。对当事人的反映投诉或律师提出立案监督意见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了解,掌握案件信息,对符合立撤案条件的案件及时按法定程序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撤案。 二、挖掘“四类案源”,畅通信息渠道 近年来,线索少是制约立案监督工作发展的最大瓶颈,为此,修文县院变被动等靠为主动挖掘,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拓宽监督案源,立案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从群众控告、举报中获得案源。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需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该院利用举报宣传周活动,采取摆摊设点、电视滚动、发放宣传单等宣传形式,既注重城镇,又兼顾到农村,向人民群众宣传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职能,使人民群众对立案监督这项工作有了基本了解,为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获得更多立案监督线索。 二是从公安机关的治安案卷中发现线索。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对个别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往往降格处理。这类案件是立案监督的重点。通过对公安机关治安案卷的调阅,对发、破案及处理情况等关键信息的分析,从中发现立案监督案件线索。 三是在审查逮捕案件中寻找线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严格审查,通过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前科、劣迹或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事实,发现部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 四是通过深挖已判决案件中余罪漏犯寻找案源。在办理的多人共同犯罪案件,通过查阅侦查案卷及法院的审判材料,从中深挖余罪漏犯,从而发现立案监督案件线索。 三、强化“三项意识”,提升监督素能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立案监督线索是立案监督的基础,没有线索立案监督工作将无从谈起。为使立案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分管检察长亲自负责主抓此项工作。由于检察长亲自参与立案监督工作的开展,经常性地了解、部署、督促立案监督工作,随时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了立案监督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开展立案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强化重点意识。加强对立案监督工作的分析与研究,拓宽思路,拓展领域,结合多发案件情况、上级业务部门对立案监督工作的重点部署及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违法犯罪情况,明确立案监督工作重点,确定主攻方向。 三是强化质量意识。在开展立案监督工作中,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的办案原则,从受案时,就把办案后的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作为衡量案立案监督案件的质量标准。对立案监督案件,实行全程跟踪,坚持细审查、严把关、层审批,注重沟通和协调,确保案件质效。 近年来,修文县检察院坚持公正司法,以规范办案程序、拓宽线索渠道、提升办案能力为立案监督工作总思路,探索建立“五四三”立案监督新模式,有效推动立案监督工作健康发展。修文县院将在总结以往基础上,继续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下大力将立案监督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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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2015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