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督察组到黔东南州开展涉农民生环保项目督查工作

11.11.2016  22:18
 

  根据《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黔纪发〔2016〕4号)要求,11月8日—10日,省环保厅督察组对该州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级涉农民生环保项目开展了专项督查。

  在为期3天的督查中,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资料查阅和实地查看等渠道,对凯里、丹寨、镇远3县(市)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和雷山县大塘镇乔兑村、乔王村、掌雷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展开了全面督查,并充分肯定了各项工作成果。同时,督查组针对项目建设程序、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料归档、项目后期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落实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审计程序工作;二是要根据中央、省、州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三是要做好项目相关资料、图片的收集归档,确保项目资料完备、齐整;四是要切实加强项目后期设备管理、后期运行维护及相关体制机制建设,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切实发挥社会效益。

  州环保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周文平同志,州环保局污染防治科、州生态办相关负责同志,各有关县(市)环保局长、纪检组长及股室负责人参加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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