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9.8%

04.11.2014  09:05

    昨日,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公布数据,今年前三季度贵阳市城乡居民收入、支出同步增长,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64元,同比名义增长9.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64元,同比名义增长13.1%。

    1至9月,贵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的17278元增加1686元,增速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在全省九个市州中绝对额居第一位,增速居第八位。从收入结构看,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达11356元,同比增长13.0%;经营净收入1638元,增长13.8%;财产净收入1689元,增长0.6%;转移净收入4281元,增长4.2%。

    前9月,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的7304元增加960元,增速高于全国1.3个百分点,在全省九个市州中绝对额居第一位,增速居第八位。其中,工资性收入4518元,同比增长25.2%;转移净收入2738元,增长62.2%;财产净收入540元,增长1.0%;经营净收入468元,下降5.6%。

    据分析,7月1日起全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18%,加上今年全市以建设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为契机,积极扶持现代服务业、创新型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带动企业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提高,推动了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全市农业园区入驻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增多,吸纳了大批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专业,推动了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另外,我市增加基本养老金、上调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各级政府加大对低收入人群的扶持力度,就业形势稳定等都是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原因。

    消费支出方面,前三季度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760元,比上年同期12563元增加2197元,同比增长17.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241元,同比增长1.6%。 (刘颖 本报记者 牛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