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

29.12.2014  02:07

【摘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相关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

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重庆日报讯(记者 罗静雯)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相关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统筹安排、整合资源,集中对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开展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临时救助,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要优化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测和调控力度,着力保障节日市场平稳运行。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搞好煤电油气运组织协调,保障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旅游市场等方面的监管,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市级有关部门要对各地保障市场供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和指导。

通知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以年节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举行2015重庆市广场坝坝舞展演,组织“渝州大舞台”城乡文化互动演出500场,组织送欢乐下基层、文化进万家等活动100场,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深入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普及推广活动,坚持正确导向和健康基调,净化网络文化环境,营造良好节日文化氛围。

通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综合协调联动机制,科学调度各类运力资源,保障“两节”运力供给。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集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对“两抢一盗”、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各种严重暴力犯罪打击力度,全力确保安全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切实做到“十严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问题突出的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通知最后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岗位责任制,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公安、消防、医院、气象、银行、供水、供电、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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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罗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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