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环境短板怎样补?公众须行动
美丽中国需要每个人行动起来。徐骏绘
近年来,我国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在一系列重要文件、法律中明确了公众参与的地位和办法。然而,在实践中,公众参与环保的现状不容乐观。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绿色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和价值观体系,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公众实质性参与环境保护全过程是题中应有之义。”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说,政府应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规范并引导公众依法、有序、理性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生态文明建设中,公众应该融入其中,而不仅仅做旁观者、评论者。每个人都可以为保护环境做点事情。
公众参与度低
权益意识高、责任意识弱,用行动改善环境的偏少
公众参与环保,既是保护环境的有效手段,也是公民享有良好生存环境的基本权利。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一些发达国家同样经历了从污染严重到污染减轻的过程,“他们的经验表明,公众参与是有效进行环境治理的重要前提,公众参与会对政府决策起到很大作用。缺乏公众参与,已有的政策也可能失灵,影响环境问题的解决。”
党的十八大报告、新《环境保护法》《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法律明确要完善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中,均对公众参与做出了规定。
马军表示,公众的环境意识有了空前的提升,公众参与环保的相关法规政策在逐渐完善。然而,在实践中,公众参与环保的现状不容乐观。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高,但参与程度低、效果不够好。公众参与环保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很多停留在纸面上,不够具体,无法落实。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环境权益观显著增强,环境公平正义与质量改善要求快速提升,环境诉求表达空前高涨。另一方面,公众参与机制仍不健全,范围较窄、途径尚显单一。现行的环境保护管理与污染治理中,政府担当着决策者、管理者的主导角色,公众作为“末端参与”和“事发后参与”的角色长期固化,未真正参与到环境政策制定、实施和效果评估方面,加之信息公开机制尚未完善,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很难履行;缺乏畅通渠道,公众参与权和表达权不能充分释放。
“在‘十三五’规划研究期间,我们开展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环境问题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有七成的被调查者认为环保成效不符合预期,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仅有两成被调查者曾经采用公交出行、购买节能环保产品等方式,做出改善环境的个人努力。”吴舜泽说,一些公众参与往往停留在具体的、细微的、末端的层次上。此外,公众环境参与意识、责任意识远低于环境忧患、权益意识。
需要良性互动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政府应当如何引导公众参与环保?
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的基础与前提。马军说,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近几年,政府在信息公开上力度很大,在一些方面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比如大型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实时公开。不过,企业排放数据公开仍然不够,在“十三五”期间需要重视。“有时候,有些信息的公开让环保部门有顾虑,担心太过敏感。环保民间组织协助公众依法、理性运用这些数据,有序地参与和解决环境问题,这会使得环保部门对信息公开有更多的信心。”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环境信息外,其他环境信息都应主动公开。”吴舜泽强调,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可以采用“红黄牌”等管理方式,通俗易懂地把污染源达标情况、环境信用等信息公开。
公众参与机制亟待更为细化、畅通。马军说,从《环境影响评价法》到新修订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很多法律法规请公众参与都太原则性了。实际上,公众参与环保需要细化的规定,这方面政府还需要下功夫完善。“当职能部门没有按规定落实公众参与,甚至违规操作时,应当有追责的办法。”
从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新的技术手段,极大地降低了公众知情、参与的门槛。马军认为,利用新的技术手段引导公众参与,大有可为。山东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微博工作体系,全面跟进和回应公众环保投诉举报,与公众公开密切互动,这是环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探索。在“十三五”期间,如果类似的经验能够推广到全国,有助于形成一种全新的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的格局。
选择绿色生活
每个人都可为环保出力,而不仅仅做旁观者、评论者
为了推动公众参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研发蔚蓝地图APP,整合环保部门发布的信息,结合电子地图,方便公众理解和监督。
通过蔚蓝地图,全国380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河流水质信息、官方监测数据平台发布的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测数据,都一目了然。从2014年6月上线到今年3月,蔚蓝地图的下载量已经超过300万人次,推动430多家企业对污染问题作出公开说明。
公众如何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吴舜泽介绍,在政策法规制修订过程中,公众可以从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媒体上看到公布的草案,通过参加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发表对政策法规制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环保部设立的“12369”环保举报热线,是群众进行环境监督的重要渠道。此外,新媒体的发展,使公众除了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传统参与方式外,还可通过微博、微信、手机APP软件等进行“环保随手拍”,向政府部门举报污染问题,监督企业行为。在山东、浙江等一些地方,这种方式已经成为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主要方式之一。
公众积极地从自己做起,践行绿色生活,碧水蓝天才会越来越多。“生态文明建设,公众需要把自己摆进去,而不仅仅做旁观者、评论者。公众作为参与者、监督者、行动者的各种角色都履行到位,才有可能取得根本性的社会治理成效。”吴舜泽说。(本报记者 寇江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