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政厅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贵州省民政厅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脱贫攻坚 我省民政列出清单
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到3908元/年;全面完成2018年度困难群众参保参合
近日,《贵州省民政厅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吹响了贵州民政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冲锋号。
根据《实施方案》,省民政厅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时间为2月24日至6月30日,各地民政以助推打赢脱贫攻坚“四场硬战”、迈上乡村振兴新征程为主线,目标明确为兜底脱贫和党建扶贫。
兜底脱贫方面,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9.1%,提高到3908元/年,各贫困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876元/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全面完成2018年度困难群众参保参合资助工作;全面完成2017—2018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2017年度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
党建扶贫方面,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和极贫乡(镇)前线工作队在脱贫攻坚中的“排头兵”作用。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优秀年轻干部开展驻村和极贫乡(镇)帮扶工作,精准制定年度帮扶计划,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实行台账管理和挂图作战。
为确保目标实现,《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和提标工作,强化低保兜底脱贫功能;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与脱贫攻坚进程相适应;有效遏制因灾致贫返贫、因病致贫返贫;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与社会救助衔接,助推搬迁贫困移民稳步脱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管理和后续服务,努力将移民安置点建成共治共享的和谐生活共同体;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权益。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系统谋划推进同步小康驻村帮扶和极贫乡镇定点包干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半月调度一次等。(记者 曾秦)
[责任编辑: 吴雨 邓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