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举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培训会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保障。2016年7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我们党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制机制的一次重大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利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通学懂《问责条例》,经厅党组研究决定,8月16日、18日上午,分别在贵州省环保科技园、省环保厅会议室召开了培训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就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出安排部署。厅机关、各直属单位全体党员23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图一 贵州省环保科技园培训会现场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黄勇同志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担当精神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为题,从“《问责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问责条例》的具体内容及典型案例”、“用担当的精神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三个方面作了培训辅导。指出,《问责条例》的发布施行,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政治信号;要求,一是厅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好《问责条例》,并将其作为2016年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来抓,二是厅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管理监督,敢于较真碰硬,对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要严肃问责,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图二 省环保厅培训会现场
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杨正伟同志强调,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与推动完成环保中心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好学习贯彻、抓好责任细化、抓好监督检查”,确保《问责条例》落到实处。
通过培训,大家对《问责条例》的内容和要求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强化《问责条例》的学习,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问责条例》指导自己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