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召开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电视电话会议

10.11.2014  19:12
 

11月6日下午,为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准确掌握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在厅20楼会议室举办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电视电话会议。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在会上宣讲新《安全生产法》;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韩剑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安监处副处长冉龙志传达11月6日上午交通运输部召开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又迈进一大步。《新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确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丰富完善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了政府安全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生产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认真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抓住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切实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实施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运用各种方法途径,为新《安全生产法》的正式施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创造有利的执法环境,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在宣贯过程中要重点阐述新《安全生产法》的基本精神和新亮点,督促企业负责人学法、知法、遵法、守法,依法搞好安全生产。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要做到行业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全覆盖。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行动。今年来,我厅严格按照部、省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的十项专项行动,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各项活动方案,坚持以隐患和问题为导向,深入、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并按照厅统一部署和要求一以贯之地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各项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按要求报送各种信息材料。

  三是认真做好秋冬季节安全防范工作。秋冬季节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结合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要按照严、细、实的工作要求,抓预警、重预控,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在前面、落到实处。重点加强道路水路客运、危险品运输、交通在建工程、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等领域安全管理,自行检查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四是切实做好总结部署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年初与厅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认真总结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找出薄弱环节和问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拟定新一年的工作举措,科学研究确定明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  

厅属各二级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高速集团营运中心等单位分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工作人员,厅办公室、基建处、法规处、安监处,省交通宣教中心、省公路运输(海员)工会,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及二级机构分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工作人员,各地公路管理局、高管处、营运中心分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全体成员,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右)在会上宣讲新《安全生产法》;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韩剑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主会场一角

 

主会场一角

 

 

分会场场景

 

汪 月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