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安厅联合省综治办部署排查住宅火灾隐患

03.08.2015  16:26

  7月22日,贵州省公安厅、省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住宅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省综合治理网格管理平台开展住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遏制重大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通知》明确,此次排查按照组织培训发动、排查宣传、逐级督促整改、强化建章立制工作程序进行,排查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至9月10日,以住宅楼、城乡出租屋以及设置有商店、加工、仓储等场所的村(居)民自建房为检查对象。重点排查内容为:居民住宅楼配电箱、配电室、疏散楼梯等;出租屋登记情况、违章用火用电等;村(居民)自建房内的商店、加工、仓储等场所灭火器,防火分隔等;是否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违章建筑。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的优势进行排查宣传,逐一对排查对象进行检查,逐户发放宣传资料;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网格工作人员要劝告群众进行整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逐级移送社区、派出所、消防机构处理;通过此次排查整治,摸清辖区居民建筑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底数,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切实将火灾事故预防纳入日常工作职责,齐抓共管提升消防安全环境。

通知》强调,各地排查整治工作总结于9月20日前报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由省公安消防总队汇总后专题报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