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地税全力备战营改增

25.04.2016  22:33

人民网厦门4月25日电(徐林)25日,记者从厦门市国税局、地税局召开营改增工作通报会上获悉,纳入此次营改增纳税人共计124378户,2015年入库营业税125.54亿元。其中,金融服务业443户,保险服务业73户,房地产业3406户,建筑业12225户,生活性服务业108221户。至此厦门市已完成征管数据移交,试点企业本月已可申领国税发票,税控器具发行安装进展顺利,纳税人培训覆盖面超过九成。

据介绍,此次纳入营改增的四个行业政策适用复杂,小微纳税户众多,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今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开,厦门市国税局通过现场授课、在线直播、培训视频、微信推送、咨询专线等形式,多管齐下扩大培训覆盖面,截止目前,已组织400多场线上线下培训,培训纳税人达到11.5万人次,培训覆盖率达93.85%,与政府、商会、社区等多部门合作,确保纳税人培训率达到100%。

为应对办税高峰和咨询高峰,厦门市国地税部门紧密配合,在原有的16个办税大厅基础上,已增设137个办税窗口,实行导税分流服务、错峰预约办税;大力推广自助办税、网上办税、掌上办税等方式,减轻大厅办税压力,同时12366咨询热线增加了17条线路,实现前台后台全员上线,确保营改增顺利完成过渡工作。

据悉,此次营改增工作量大幅增加,加之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巡视自查整改等几项重点任务交织进行,针对人员不足的问题,厦门市国税通过信息系统集中批量处理税务登记、税种鉴定、发票核定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手工操作,尽可能减轻基层负担。国税干部加班加点,实施“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机制,发挥税收志愿者、外包服务相关外部力量的作用,有力地保障营改增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厦门市国地税提醒,自2016年5月1日起,厦门市地税局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局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过渡期间(5月1日—8月31日)机打票仍沿用地税局开票软件开具。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局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向主管地税局办理发票缴销等相关事宜,开具刮奖通用机打发票的商家为地税机关代垫的奖金也应同时办理兑付手续及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