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五举措”加强清水江流域专项整治攻坚

16.03.2017  17:35
 

  一是加强库区沿岸农村环境整治。2013年-2016年,进行了清水江沿岸7个村寨垃圾治理,项目投入115万元,地方筹资30万元。对坌处镇三门塘村,远口镇新市村、远口村,竹林镇高坡、秀田、竹林村,白市镇兴隆村等,配置了垃圾车、垃圾箱、果皮箱、手推车等垃圾收集清运设施。白市镇、远口镇、坌处镇、竹林乡等乡镇采取县财政投入及地方政府自筹的方式加强沿江村垃圾收集屋、焚烧炉等处理设施的建设。

  二是借力分片区建设垃圾填埋场。借助移民搬迁机遇,已按片区建成2个垃圾卫生填埋场,这两个垃圾场已经投入试运行,服务年限15年。瓮洞镇和江东镇2个垃圾填埋场正在建设中。

  三是加强村庄及集镇污水治理。对坌处三门塘村和远口新市村村民污水进行治理,三门塘村寨采取栽种莲藕生态自然净化和化粪池处理两种方式结合处理,远口新市村采用人工湿地处理;对坌处、远口集镇、江东镇、瓮洞镇、白市民建集镇污水集中建设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已建成坌处、远口镇、白市民建村3个污水处理厂,已经投入试运行。瓮洞、江东集镇污水处理厂在建设中。

  四是加强库区漂浮物及水生物治理。建立库区保洁常态打捞机制,县政府出台了《清水江流域天柱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从2015年起,每年投入白市电站库区和托口电站库区打捞监管经费约230万元,明确了乡镇政府和机关部门职责。聘请专业打捞队伍开展常规打捞工作,每天正常巡查,发现漂浮物和水生植物立即打捞,库区基本保持干净整洁,做好清水江流域常态保洁工作。

  五是推进全县垃圾和污水整体治理。该县2017年开启了全县垃圾和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工程,引进贵州省绿地环保公司和州水投公司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和乡镇集镇污水进行系统处理,采取PPP模式运行,已经签订框架协议。

  全县完成3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在建(江东、瓮洞镇)2个污水处理厂,完成9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的可研设计等,基本实现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已经开启坪地镇整镇垃圾治理试点,2017年要完成6个乡镇垃圾治理整镇推进,在3年内完成整县推进垃圾治理工程。目前,建成垃圾填埋场3个,在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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