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五措并举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0.03.2015  15:52

               

  近年来,随着“工业强县、城镇带县、旅游活县”深入实施,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土地紧缺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锦屏县通过采取五项措施,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效保障了全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坚持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载体,大力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国法,大力推广各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5·12”、“6·25”等主题宣传日活动,广泛开展国土法律法规、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知识宣传。大力开展县乡(镇)村三级干部土地法律法规专题教育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一系列重大决定,引导公众进一步理解支持国土资源工作。通过一系列宣传,全面强化政府、干部和公众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政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为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 严把土地供应闸门,调控土地供应结构 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建立高新科技、节能、生态环保项目等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的建设项目优先供地机制。对国家产业目录禁止类项目不予供地,对限制类产业严格控制项目供地,对国家鼓励和允许建设的重点急需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投入产出率高的科技型、节能型、生态环保型等项目以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优先供地,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同时严格把握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对达不到投资强度、容积率等规定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或核减用地面积,对投资强度低的行业,不予引进,努力从源头上制止粗放用地和隐形圈地,提高项目投资强度,促进土地更加高效利用。

三是整合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方面积极整合挖潜,突破工业发展中土地资源不足的瓶颈,聚集利用土地资源,工业建设项目原则上全部向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集中,从严控制开发区以外的项目供地。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把土地预审、集体会审、征地补偿和批后监察四关,强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同时积极推行标准厂房建设,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减免配套费和税费,将标准厂房建设工作与开发区的目标管理考核和工业用地报批挂钩,有效杜绝工业用地“遍地开花”,力求让每一寸土地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使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高效合理利用。2014年,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56亿元,新开工建设项目63个,已建成项目42个。

四是发挥市场配置基础作用,优化利用土地资源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正确处理好招商引资与执行相关政策的关系,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范围,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阳光操作,利用市场手段配置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和价格形成基础性作用,全面落实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提高土地的市场化配置比例,通过市场发现和显化土地资产价值,增强用地者的用地成本意识,自觉珍惜土地、集约用地。实践证明,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是优化土地资源利用结构、发挥最大效益的最有效手段。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形成促使用地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外部约束机制,实现集约节约用地。2014年,我县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6宗,出让面积498.98亩,收缴土地出让价款10109.518万元,为加快城市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五是 严格清理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政府行政推动作用,加强批后监管,对全县闲置土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区别不同情况,对闲置土地依法进行全面处置。对闲置两年以上的,依法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闲置两年以下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按有关规定征收闲置费。2014年清理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990.7亩,闲置土地处置率为100%。同时积极开展向山要地、向集约要地、向村庄整治要地,充分挖掘闲置生产要素潜力,盘活存量,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加快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减少耕地占用压力。逐步加大旧村、空心村改造力度,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村庄整治和村庄用地调整,鼓励和支持农民在现有宅基地上进行“中心村”建设,改造农民住房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容积率,并通过实施土地复垦、整理项目扩大有效耕地面积。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效解决农村居民布点零散、浪费土地资源的问题,实现土地利用的最大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用地需求。2010年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00亩,2013年、2014年共计争取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400亩,正在组织实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