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开展木材加工许可证年审换证工作

04.06.2016  05:36



 

为加强对全县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维护木材流通的正常秩序,6月2-3日,县森林公安分局、木材检查站、林政资源站、行政审批股联合开展工作,在县林业局集中为持证木材经营(加工)户换发新证。

从5月5日起,县森林公安分局、县木材检查站、各乡(镇、街道)林业环保站便开始对辖区内持证木材经营现状进行逐户审验。重点检查经营户的原料来源、经营台账、消防安全设施等,并出具审验意见,统一报局务会研究审核,对审验合格的经营加工户核发新证,对审定不合格的经营(加工)户一律取缔其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对确需新增的木材经营加工户,经局务会研究审批后,核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本次年审换证工作,严把审核关,坚持“一户一点一证”原则。对一户多点的分点办理许可证,严禁“一证多用”或以联营、合作、合资等名义扩大使用范围,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若原经营主体法人发生变化,必须重新申请办理许可证,其法人变更后五年内不得变更,持证人中途改行,不再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严禁私自转让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对私自转让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将不予年审。对持证人转包他人从事木材经营加工,并在他人经营加工活动中获利的,将吊销其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对长期持证而未从事木材经营加工(1年以上)的,在审验时可取消其经营加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