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揭秘:反腐追回的201亿元去哪儿了?
中纪委反腐三人谈,从左往右分别是白岩松、主持人和韩晋萍。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今天上午,中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处长韩晋萍做客中纪委官网时,透露了两个反腐关键数据,一个是收缴的官员违纪所得,201亿元;一个是挽回387亿的经济损失。
昨天上午,中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处长韩晋萍做客中纪委官网时,透露了两个反腐关键数据。
两个数据都以十八大至今年6月为时间节点,一个是收缴的官员违纪所得,“除了将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之外,还收缴了201亿元的违纪所得”;一个是挽回的经济损失,“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已经有效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更新”。
两个反腐关键数据合计达588亿元,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这些钱是怎么从贪官嘴里挖出来的?挖出来以后,巨款又放到了哪里?
201亿怎么从贪官嘴里挖出来的?
“政事儿”查阅公开报道发现,在贪腐官员的审判中,见的最多的一句话是“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周永康案、薄熙来案、季建业案等,判决书中都有这样一句话。
韩晋萍称,除了上述法院判决认定的犯罪所得,追赃还包括纪检监察机关认定的违纪所得。 十八大至今年6月,除了将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外,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还收缴了201亿元的违纪所得。
韩晋萍没有列出201亿元明细。“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因严重违纪被断崖式“降级”的两个“大老虎”张田欣、赵智勇,中纪委通报两人的调查结果时,采用了一句相同的表述,两人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所以“收缴其违纪所得”。
一些官员则在案发后、移送司法机关之前,就主动吐出了贪腐所得,法院因此从轻处罚。
周永康就在案发后,主动要求亲属退赃且受贿款物全部追缴,法院判决书写明“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廖少华、季建业、陈安众、李达球等,也在案发后,积极退缴赃款赃物。
特别是李达球,涉案金额达1095万余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法院判决书称,“李达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由于李达球归案后能够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配合追缴查扣赃款赃物,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此外,一些贪腐官员落网时,办案人员从其家中搜出了大量资产。
被称为亿元贪官的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副处级)马超群,办案人员在其家中搜出现金约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家中,也被搜出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为清点这些现金,当场烧坏4台点钞机。
387亿元经济损失是如何挽回的?
韩晋萍说,与追赃相比,挽回经济损失的任务更重,而且难度更大。
韩晋萍解释说,查办案件中,如果发现官员在收受钱款的同时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就会责成相关部门或者地区挽回经济损失。“比如违规获得了土地,那么纪检监察机关就会要求把违规获得的土地再重新收归国有。如果说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的,那么低价处置的这部分差价就要由相关人员或者相关的企业退回。如果说有一些经过权钱交易违规给企业减免了相关的税费,这些钱款也是要由相关的企业或者是人员来补缴的”。
“政事儿”梳理发现,蒋洁敏、李春城等已开庭审理、暂未宣判的“大老虎”,均被检方指控造成了国家经济损失,符合上述纪检机关责成相关部门或者地区挽回损失的情形。
今年4月13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蒋洁敏案时,检方指控,“2004年至2008年,蒋洁敏在担任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石油股份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总裁期间,受周。永。康之托,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获得油气田区块合作开采权、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项目招标、天然气供应指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油气资源管理秩序,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10天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春城案时,检方指控,“2001年9月至2011年7月,李春城担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成都市委书记期间,在周。永。康(另案处理)的授意下,违反相关规定,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此外,刘铁男的判决书中写明:2002年至2012年,刘铁男为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按规定,上述四集团公司也应退回从刘铁男处非法获得的利益。
追回的巨款去哪了?
收缴违纪所得201亿元,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这些钱都交到了哪里?
韩晋萍说, 对违纪所得的处理分为三种方式: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三种方式追回的如果是钱款,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上缴国库;如果是物品,由相关部门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以后把变价款上缴国库。
“政事儿”注意到,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贪官赃款去向已经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关注,今年两会期间,就有代表委员提出:缴没的巨额赃款去哪儿了?依据什么样的流程进行处理?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凉山州监察局副局长何吉英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涉及的赃款,由检察院反贪部门负责;违纪和廉政账户资金,由纪委负责;贵重物品,在经过相关司法程序后,由法院负责拍卖。从流程看,如果案件由纪委首先介入,则由纪委先行控制和处理,在移交司法处理时一并移交司法机关;有的案件则是由检察院反贪部门直接查处,相应的,赃款赃物由其直接处置。
上世纪80年代,一些地方曾有“办案返还提成”的做法。罚没收入可以返还20%至30%。
何吉英说,在中央规范涉案资金管理之前,在一些地方确有“办案返还提成”的做法,但现在已经得到了规范。过去办案涉及的赃物登记不清、处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也得到了改善。如现在办案中,必须当着涉案人员家属面清点核对,并作出赃物登记清单。
不过,据新华社报道,按照收支“两条线”,贪官赃款上缴国库后,再由财政部门回拨给办案单位,补充办案经费。不过,各地均没有公开一个明确统一的办案经费回拨标准和数额。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政事儿”说,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建议纪检等办案单位定期公开追赃款物数量和流向。
文/新京报记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