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得安排法院从事业外活动
20.07.2015 11:28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20日电(记者黄勇)贵州安顺市出台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得安排法院从事业外活动,不得向人民法院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收费指标;不得要求人民法院参加招商引资等活动。
近日出台的《中共安顺市委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人大、政协要依照宪法和法律对人民法院行使监督,各级人大组织和代表、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不得以履行职责为名影响、干预具体案件,不得以个人名义或联名方式过问个案,影响案件办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办事、遵守法律的情况要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较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安排人民法院从事业外活动,不得向人民法院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收费指标;不得要求人民法院参加招商引资等活动;不得要求参加行风评议等不符合司法规律的活动;不得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参与计划生育、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巡逻创卫、联合执法等具体行政管理活动以及其他不符合司法职能、有损司法公信的活动。
《意见》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责,严禁法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建立台账、全程留痕、列入案卷、归档备查,从而建立起登记备案制度。领导干部个人违反法定程序,对具体案件进行私人请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行为的,人民法院要敢于抵制,向同级党委、上级法院报告,市委政法委要及时报告市委常委会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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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5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