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同城网站涉售假货被调查 被控向制假提供服务

26.06.2015  19:09

               

 58同城网站涉嫌售假货被调查

  消费者投诉网站向制假行为提供服务,执法人员上门执法

  针对多宗来自各地的反映“58同城”网站涉嫌销售假冒商品的消费者投诉,深圳市市场监管委罗湖市场监管局昨天立案,记者随同执法人员上门调查取 证。调查结果表明:“58同城”除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服务外,还存在发布虚假的广告信息、没有依法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和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审查登记、未 按规定进行先行赔付等问题。

   执法现场  管理人员“一问三不知”

  为何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会在深圳投诉?原来,58同城网站华南片区的事务是由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的。

  昨天上午11时,市市场监管委罗湖市场监管局稽查科执法人员冒雨前往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58同城深圳站所在地进行调查。

  走进58同城网站办公区域,场内一片嘈杂声,工作人员都在用电话谈业务。该公司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廖小姐介绍,深圳分公司有500多员工。58同城深圳站主要业务就是市场营销。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通过网络和电话与客户沟通、推广相关经营交易信息。执法人员向其负责人提出四个问题,即 该公司的经营模式、会员审核规则、会员发布的信息或广告如何审核,以及对消费者投诉是如何解决的。58同城深圳分公司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现场无法解 答,将会上报公司管理层再作回应。

   调查结果

  发布虚假广告未尽审核义务

  经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58同城网站除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条件外,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发布虚假的广告信息。58同城网站为商家提高广告效益提供有偿推广服务,且发布的广告信息末尾可以附带“网邻通商家”、“精”、“顶”等认证标 志,增加消费者的信任程度。而一些商家却利用购买的服务特权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商品后发现货不对板,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58同城网站作 为广告发布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违法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登录58同城网或58同城手机App,均有发现部分广告使用“第一”、“最”、“100%”等绝对化用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

  没有依法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和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审查登记。58同城网站只是简单注册后便可以发布信息,一些商家和个人并没有主动进行登记或是登 记不实。另外,该网站只要付费注册成为该网站的VIP会员即可以获得网站的审核认证,从而给一些不法商家诱骗消费者提供便利条件。

  未按规定进行先行赔付。在《58同城先行赔付保障协议》中,各类别的先行赔付协议的赔付范围均规定消费者需与带有“认证标志”的信息发布商家发 生消费纠纷且合法权益受损时才给予先行赔付,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何泳)